一、介紹
落實在地老化的政策目標,建構以社區為基礎之整合式服務體系,成立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(A單位),根據您的需求,優先就近連結不同專業資源,提供服務並討論照顧計畫。
二、申請資格
1.) 65歲以上-日常生活失能。
2.) 55歲以上原住民-日常生活失能。
3.) 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。
4.) 全齡-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。
三、長照四項給付內容及負擔
1.) 照顧及專業服務。
2.) 交通接送服務。
3.) 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。
4.) 喘息服務。
四、失能等級及補助金額
五、負擔種類
六、單位聯絡方式
市話:(02)2498-9898分機7502、7506
手機:0972-653-602、0972-655-909
傳真:(02)2408-1854
七、檔案附件
長照服務申請表
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
八、輪派及其他資源
新北市政府網址連結
九、申訴管道
意見反映信箱:jsbchief@ntuh.gov.tw